政策法規(guī)

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技術規(guī)范》等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發(fā)布

2026年01月26日11:10   來源:應急管理部
摘要:其中《生產安全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判定》將于2027年1月1日實施,其余3項均于2026年7月1日實施。

應急管理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技術規(guī)范》(GB6442—2025)和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生產安全事故分類與編碼》(GB6441—2025)《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要求》(GB6721—2025)《生產安全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判定》(GB15499—2025)于近日發(fā)布,此次發(fā)布的4項標準圍繞事故調查全流程,分別從調查程序、分類編碼、直接經濟損失統計和傷害判定等方面作出全面規(guī)范。其中《生產安全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判定》將于2027年1月1日實施,其余3項均于2026年7月1日實施。

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技術規(guī)范》為新制定強制性標準,系統明確了事故調查的總體要求、現場勘查、證據收集、事故分析及事故調查報告編制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技術要求,旨在提升事故調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力,為準確認定事故責任、規(guī)范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保障。

《生產安全事故分類與編碼》是將原推薦性標準修訂轉化為強制性標準,該標準立足我國安全生產實際,在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基礎上,將基本事故類型由20類增加到27類,確立了三個事故分類維度,明確了事故類型判定方法與編碼規(guī)則。

《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要求》是將原推薦性標準修訂轉化為強制性標準,新標準完善了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與方法,明確涵蓋人身傷亡后續(xù)支出、財產損失、應急救援、現場清理及事務性費用等內容,并進一步規(guī)范間接經濟損失統計與應用,刪除原標準中經濟損失程度分級相關內容,提升統計結果的準確性與可比性。

《生產安全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判定》是將原推薦性標準轉化修訂為強制性標準,統一了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的判定基本要求與應用規(guī)范。本次修訂優(yōu)化了人體損傷部位劃分及其對應損失工作日數值,明確其適用于事故傷害程度(輕傷/重傷)的快速判定,為事故嚴重程度評估提供科學依據。

以上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(fā)布實施,將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統計標準體系,為事故調查提供重要技術支撐。應急管理部后續(xù)將加強宣貫,推動相關單位嚴格對標實施,進一步提高生產安全事故調查、統計及分析工作的科學性、規(guī)范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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