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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密全國最大地下炒金案

2007年09月02日08:21   來源:西本資訊
摘要:

    8月28日、29日兩天,全國最大“地下炒金案”在上海黃浦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。庭審材料顯示,此案在短短兩年內,以變相期貨交易形式導致723名投資者巨虧近3000萬元,牽涉合同交易總額200多億元。上海市黃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對聯泰公司和王浩等5名負責人提起了公訴。

  據公訴方指控,2004年3月,被告人王浩找到其他被告人洪慧、金昌南、程蕾、胡健南,一同注冊成立了上海聯泰黃金制品有限公司,王浩出任公司執(zhí)行總裁,程蕾、洪慧和金昌南分別擁有45%、45%和10%的股份,并擔任公司高管,胡健南則擔任公司交易部主管,共同籌劃“黃金交易業(yè)務”。

  為謀取暴利,在公司開業(yè)前,王浩就設計了一套以買賣黃金為名、進行黃金炒賣的經營方法,金昌南還制定了“聯泰黃金買賣細則”:交易采用保證金的形式,雖然是實物交易,但不需要交全款,杠桿撬動就可放大至幾十倍,如投資者以2萬元保證金,即可獲得最低交易單位為100盎司,約合3110克,價值人民幣約50萬元,放大了25倍;而一旦客戶保證金發(fā)生虧損至1600元人民幣以下,即強行平倉。

  記者在工商部門查到的登記資料顯示,聯泰的經營范圍為:經銷黃金制品、工藝品、白銀,企業(yè)管理咨詢等。而開業(yè)后,聯泰公司在全國各地共開設了15個辦事處,未經國家主管機關批準,私自開展變相的期貨交易。

  為了掩蓋真相,在聯泰公司公開的宣傳材料上還自稱:具備“金交所二級會員單位,擁有專用交易資格”,系香港金銀業(yè)貿易場“001號會員”聯泰金號全資子公司。

  既是正規(guī)單位,又能帶來高收益,聯泰公司業(yè)務很快遍及上海、南京等十余座大中城市。

  后經查證,聯泰公司從未成為過金交所的會員,“港資背景”也是子虛烏有。

  據了解,聯泰公司自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期間,共吸納客戶723名,累計收取客戶保證金2981萬余元。聯泰公司的黃金交易總買入金額約119.74億元人民幣,總賣出金額約119.52億元人民幣。在交易中,客戶虧損累計達到2942萬余元,其中,客戶平倉費虧損約2448萬元,應付倉費約493萬元。直到2006年5月,上海公安機關對聯泰公司展開偵查,公司方才停止經營活動。

  公訴方認為,聯泰公司的經營行為符合期貨交易的特征,可以對沖、沽空,存在對賭行為。經中國證券會上海監(jiān)督局認定為變相期貨交易,屬于非法經營。

  中國期貨業(yè)協(xié)會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,聯泰公司的“變相期貨”交易并不像一般期貨交易受合約期限制,風險沒有邊際。(華夏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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